北京星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星辰酒店(中国区)”或“公司”) 的员工及外包人员(合称或者各自独称“员工”)了解及认可公司有必要为了履行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员工以及处理员工薪酬和福利、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需要处理员工数据的其他目的,对员工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进行收集、使用、披露、储存、处理和保护。本《星辰酒店(中国区)员工个人信息收集、处理及保护政策》(简称“个人信息隐私政策”)旨在向员工说明公司如何收集、使用、披露、储存、处理、保护员工的个人信息。
1.为办理员工入职及公司实施劳动人事管理所必需,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履行、薪酬管理、考勤与病假管理、个税缴纳、保险购买、费用报销、培训、工作IT支持等,公司可能会收集员工如下信息:
- 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件信息(如证件号码、证件类型/名称、身份证地址、是否主要证件、有效期起始日期)、国籍、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婚姻状况、生育状况、户口类型/名称/所在地、家庭成员信息、照片/面部图像、党员信息(如党组织所在地、入党日期)、是否加入工会等;
- 学历信息:毕业院校、起止时间、最高学历、最高学位、专业、学位证书号、学位授予日期等;
- 工作经历:起止时间、所属行业、公司名称、所在部门、职位、月薪、离职原因、离职证明、证明人关系、证明人职位、证明人联系方式等;
- 联系方式:员工联络信息(包括现居住地、电子邮件和/或通讯地址、固定和/或移动电话号码等)、紧急联系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关系和地址)等;
- 银行账户信息:开户人姓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银行卡类型/编码、开户城市等;
- 医疗信息:病历及治疗记录(申请病假时所需)、女性员工怀孕及分娩情况(申请产假时所需);
- 工作信息:员工工号、职位;公司电子邮箱账号、公司分配的设备信息(包括设备名称、IP地址、MAC地址、登录用户)、用户使用设备的行为数据、设备存储的信息和操作日志、公司财产中可能产生和/或存储的其他类别的数据;出勤记录、出差信息、住宿信息(申请出差报销时所需);
- 培训信息:培训平台账号、观看记录、员工工号、开始日期、结束日期、培训课程、培训证书、培训地点、培训详情等。
2.一般而言,公司将会在本个人信息隐私政策第1条中所载或者公司在向员工收集个人信息时所告知的目的下处理个人信息。这些其他目的包括:
- 维护、保存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受聘记录,以遵守任何法律法规或与文件保存有关的任何要求或审计要求;
- 处理出入境相关事宜和/或工作准证、许可或许可证事宜;
- 管理或终止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和/或工作关系,包括招聘和培训、员工福利和薪酬管理、绩效考核、个人和职业发展或纪律处分事宜;
- 开展税务分析;
- 根据法定或监管义务,或根据法律规定的或公司实施的风险管理程序,开展尽职调查或其他监督、审查活动(包括背景调查);
- 回应公共机构、政府部门、监管部门、法定机构提出的信息提供要求,以及出于审计、合规、调查和检查目的;
- 回应诉讼程序,寻求法定权利和法律救济,开展仲裁、诉讼答辩以及管理任何投诉或索赔;
- 进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报告薪酬、绩效考核情况或成果;
- 存储、主机备份和灾难复原;
- 审查并处理利益冲突;
- 回应任何组织或者机构,包括员工前任或今后的新雇主或其代理,所要求的推荐信和背景调查的要求;
- 留存个人信息以满足可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 其他与上述有关的目的或者其他为了完成员工管理或行政工作所必要的目的。
(第1条所披露的目的统称或单称为“相关目的”)
3.公司会将员工的个人信息保存在中国境内,并且将会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来保护员工的个人信息不受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修改、分发、披露或删除, 比如对员工的个人信息进行加密或去标识化处理。
4.公司有权为任一相关目的向公司的任何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属的锦江集团、公司的上级公司锦江酒店和锦江酒店的下级公司)传输或披露员工的个人信息。员工进一步知悉和同意,员工的个人信息可出于任何相关目的向下列任何主体(无论位于中国境内或境外)传输或披露:公共机构、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和/或行业协会、受聘担任顾问或服务提供商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薪酬发放管理服务机构和IT服务提供商、保险经纪、保险公司、银行工作人员、向公司员工提供医疗服务的执业医生、任何公司全部或部分的业务的潜在资产收购方、或在公司的并购、收购或股票公开发行中的收购方或者股权认购方。
5.员工知悉公司的第三方提供商可为了履行其向公司或者其关联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的目的收集、使用、存储、处理和传输员工的个人信息,且公司将要求服务提供商按其所在国的适用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该等个人信息,并且该等保护应与公司采取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在程度上相当。员工了解并同意公司有权在如下的情形向第三方提供商披露员工的个人信息:(i)中国法律或者任何适用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其他国家的法律要求进行披露;(ii)在中国法律或者任何适用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其他国家的法律授权或允许的范围内,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利或者一个第三方的重大利益而进行披露;或(iii)在员工或他人的健康或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的紧急情况下进行披露。
6.员工同意,可在中国境内、或在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在地,以及在为实现本员工隐私通知第1条所述的相关目的而需使用员工个人信息的区域使用、储存以及远程访问员工的个人信息。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可通过有助于实现相关目的的各种方式使用员工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计算机处理、邮件、传真等方式使用员工的个人信息。
7.公司有权不时向员工提供特定的公司电脑、公司邮箱、移动设备、电话、打印机、传真机或任何可以访问或已连接到公司的系统的设备(“公司财产”),以便员工在受雇于公司期间履行工作职责。员工同意遵守公司不时公布的相关IT和系统使用政策,并确认公司邮箱和公司财产应用于工作相关目的,不得用于处理私人事务和事项。员工进一步确认,所有在公司提供的公司财产上显示或产生的资料或数据应认定为用于工作相关目的的资料或数据,或者属于公司或者公司客户的工作成果。员工同意公司有权进入员工的公司邮箱,并访问、复制以及使用员工存储在公司财产中的文档,公司提供的在线账户以及通讯往来(包括员工在公司电脑或移动设备上安装的第三方沟通软件上的通讯往来记录),以按照相关法律或法规或任何政府命令的要求开展调查,或开展任何必要的公司内部调查或审计。员工知悉公司对公司财产和公司内部IT系统上的任何资料或数据的监控。
8.员工认可及同意公司对互联网及公司提供的公司财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员工同意该等监控自员工的劳动关系开始之日起并且将持续进行。该等监控具体包括录像、保存、记录以及监控员工的IT设备和公司财产的使用情况。此外公司还有权调阅、打印、复制以及分发相关在其IT系统和公司财产上出现或保存的资料。特别是,当该等资料有可能影响员工与公司的雇佣关系时,公司将基于该等资料来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以及行为进行评估并相应的做出相应的关于员工雇佣关系的决定。
9.公司有权要求员工不时提供其他个人的特定个人信息,例如员工的直系亲属或家属,以便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或在紧急情况下与该等其他个人取得联系,或做出利益冲突声明、申报退税事项、处理任何公司的集团保险计划,或实现其他与此相关的目的。员工负责取得该等人员的必要同意,且员工同意,在披露该等人员的个人信息时,员工系以其代表身份行事。
10.员工理解,在公司记录中不断更新员工的个人信息十分重要。员工的任何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之日起20天内以书面形式将变更后的最新个人资料告知人力资源部门。
11.员工若有意行使中国法律规定的以下任一权利,应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门:
- 访问权。员工有权获得公司所持有的关于员工的个人信息的副本,并了解公司如何处理这些信息的细节。
- 更正权。公司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公司掌握的有关员工的个人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然而,如果任何员工认为事实并非如此,其有权要求公司修改任何公司处理的该员工的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个人信息。
- 删除权。员工有权要求公司删除其个人信息,例如公司收集的个人信息对原始目的不再必要,个人信息已过时或者员工已撤回同意(如果公司基于员工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然而,这需要权衡其他因素。例如公司可能因为特定法律或监管义务,无法满足员工的要求。
- 可携带权。员工有权要求公司将员工提供给公司的个人信息传输至员工选择的第三方。这一权利只能在中国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行使。
- 撤回同意的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公司可能会基于同意处理员工的个人信息。此时,员工有权在任何时候撤回同意。在员工撤回同意后,公司将尽快停止进一步的处理活动。但是,这并不影响员工撤回同意前的处理活动的合法性。
- 中国法律赋予的任何其他权利。
员工确认,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无法或实际操作上难以按照员工的上述要求行事,公司有权拒绝员工的全部或部分请求,并仅需于合理时间内向员工说明拒绝理由。 公司有权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拒绝员工的全部或部分请求:
- 与公司履行法律法规义务直接相关的;
-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 公司有充分证据表明员工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 响应员工的请求将导致员工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 出于维护员工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员工同意的;
- 要求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